导读:第1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幽雅、舒畅的生活环境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,培养生活自理能力,增强集体观念和... 如果觉得还不错,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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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学生宿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幽雅、舒畅的生活环境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,培养生活自理能力,增强集体观念和自主意识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宿舍管理条例。
一、为了确保学生安全和提高学习效率,学校规定不具备走读条件(非淳溪镇常住户口)的学生在校住宿。住宿学生在校住宿三年,分学期办理有关住宿手续。期间如转学、休学、退学,离校前办理消除住宿记录手续。此外,任何住宿生没有特殊原因,中途不得搬出校外居住,有特殊情况者必须经过学校严格审批同意后方可搬离。
二、日常规管理
1.早晨起身铃响,所有学生必须十五分钟之内离开宿舍在规定时间到食堂按秩序就餐,然后到教室早自习
2.中午放学后,40分钟内回宿舍文明休息,在下午课前20分钟起身回教室。
3.晚饭后,宿舍成员分成两组,轮流回舍洗澡洗衣。晚自习前20分钟全部离开宿舍回教室。
4.下晚自习后,15分钟内必须回到宿舍,行动迅速、谦让、注意安全。漱洗、宵夜等事项安排紧凑。半小时内必须洗漱完毕,然后进入宿舍内自习,熄灯后立即休息。熄灯后不准点蜡烛、打电筒,不准讲话喧哗,按时就寝。
5.学生上课期间,一律不得回宿舍,生病学生需出示班主任批准单。开门时间:下午放学前十分钟;锁门时间:早、晚自习前十分钟。其余时间,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入宿舍。
6.有事外出,需向管理员请假。
三、自习和就寝纪律
1.严禁抽烟、串宿舍、串楼层、打扑克、玩游戏、大声喧哗、追跑打闹及进行任何形式的体育活动。
2.严禁吹奏乐器、听歌、唱歌以及进行各种联欢、聚会、活动等。
3.严禁看阅、传播不健康的书刊和音像制品。
4.严禁卧床看书。
5.不做影响他人看书和休息的任何活动。
6.按时睡、起,不拖拉,个人内务整理有序,自己的事自己做。
7.禁止换铺,未经许可,严禁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。禁止留宿他人。
8.如果住校生有特殊情况需要回家,须向班主任请假,并告知管理员,获得许可,由家长到校登记签字后方可离开。若私自回家或外出逗留,取消住宿资格。
9.尊重管理员,室友间相处要和睦融洽,宿舍物品排放整齐,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。
四、物品摆放
1.床上用品:被子叠放整齐,棱角分明,统一面向门方向摆放;床面床单平整,没有纹褶;不允许放书籍及其他物品。
2.鞋子必须摆放在鞋架上,鞋头朝外。不要在窗台上晾晒鞋子、袜子等。
3.衣袜一律晾晒到阳台上,一楼的宿舍晾晒外面,舍内不允许拉绳乱挂衣物;暂时不穿的衣服、袜子一律入柜。
4.水瓶、水杯、盆子、牙膏、牙刷,洗发水、毛巾一律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架子上。
5.扫把、垃圾桶,衣叉等按要求整齐地摆放到指定位置。
6.柜子里放不下的包、箱、大的澡盆等物品不能带入宿舍。
五、卫生
1.各舍安排好值日生,轮流值日打扫,保持卫生间洁净无味。
2.要做到门、窗、玻璃、桌面清洁。
3.要做到宿舍内无灰尘。
4.要做到早、晚拖地两次,地面清洁、无积水。
5.每天打扫床下,室内无卫生死角。
6.要做到卫生用具清洁,垃圾篓在离舍前清理干净。
7.要做到墙面、柜橱面清洁。
8.要做到衣、鞋、袜、脸盆、毛巾等用品清洁卫生。
9.要做到被褥整洁卫生,室内空气清洁,无异味。
六、安全
1.严禁将贵重物品带入舍内。
2.严禁随意接触防火器材,严禁使用各种自带电器和危险用品(电炉、电热杯、电吹风、电褥子、电蚊香、热得快、火柴、打火机、蜡烛、接线板及其他易燃、易爆物品),插座只能用台灯。
3.严禁翻越门窗和校园栏墙,严禁夜不归宿。
4.要有安全意识,最后离开宿舍的人要关好门窗,防止失窃。有困难找宿舍管理员、值班教师及班主任帮助解决。
七、管理
1.所有在校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宿舍管理,积极配合学校宿舍管理员做好各项工作,遵规守时,按时交纳宿舍费,水费等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,不无理取
2.熄灯前后,学校值班领导、值班班主任应来回巡视,直至学生安静入睡。
3.宿舍管理员及学校值班人员应及时向班主任通报各班学生违纪情况,严重违纪行为应上报教导处。
4、每天进行卫生检查,教导处每月评比宿舍管理优秀班级,学期结束评比先进宿舍及个人。评比计入班级常规考核。
5、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等检查督促工作,出现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,并向值班教师和管理员报告。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,以便处理。
第2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一、组织管理
1、学生宿舍的管理主要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,学生宿舍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加强宿舍全面管理,培养广大学生讲文明、懂礼貌,守纪律的良好习惯,确保宿舍安全。给学生提供一个清洁、安静、舒适、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使同学们养成良好的.生活习惯,把学生宿舍的管理建设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范畴。
2、成立学生宿舍管理领导小组,设组长一人(主要责任人),副组长、组员若干,寝室设室长一人。主要职责是协助学校和学生宿舍执行宿舍管理规章制度,维护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,协助搞好寝室清洁卫生和治安消防工作,组织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,评比宿舍管理优质服务人员的活动及其他校园文化建设活动。
二、学生住宿管理
1、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,不得随意调换转让。
2、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。非本宿舍人员,未经值班人员同意,不得擅自进入。
3、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;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。
4、携物(贵重物品)外出,须持室长签字证明,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。学生应当积极配合值班人员工作,不准无理取闹。
5、不准在宿舍内起哄、打架斗殴,停放自行车。违者,将视情节和态度予以批评教育,直至行政处分。
6、提高警惕,防火防盗。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、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,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,违者将进行批评教育,造成重大损害的还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。
7、爱护室内公物。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、管理,不得随意搬动、损坏、丢失。床、桌、凳、柜、锁、门窗、玻璃、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,如有人为损坏、丢失必须按价赔偿,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。
8、爱清洁、讲卫生,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。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,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,清扫出垃圾。
9、遵守宿舍作息制度,按时就寝。午休和晚上熄灯后,禁止高声喧哗、打闹、歌唱等,不得影响他人休息。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!
第3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。宿管值日老师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;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、报告与防范,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。
1.水电安全
及时关水、关灯、关空调、关龙头,禁止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、充电器及电子设备。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,拆表,更不得私拆水电设备,发现有问题应报告宿管老师,报告学校派水电工维修。
2.消防安全
宿舍区,严禁烟火,安全第一,从我做起。不得易燃易爆物进入宿舍区,不得将火柴、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,严禁抽烟、点蜡烛、烧纸物,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。宿管办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、紧急救生常识等,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,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。
3.财物安全
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,贵重物品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。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。要及时关锁窗户,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,相关舍长要严把此关,绝无疏漏。
4.上下楼梯安全
学生上下楼要按规定进行分流,并必须靠右行。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,不得拥挤起哄。
5.生活与食品卫生安全
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,需要大家携手共建。同学们要学会生活、学会做人、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,要与人为善、与邻为伴,杜绝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。不许窜床窜宿,严禁男、女生互窜宿舍。不得在宿舍、楼道等地聚集吵闹、推桑起哄。舍长要观察宿舍动态,有问题及时上报管理员或班主任,并积极化解矛盾,防患于未然,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、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。
另外,在宿舍区不得进行聚餐、生日庆祝等活动,不准带不健康食品(包括各种零食,水果与牛奶除外)进入宿舍区,更不得进行食品与零食买卖、不得接收外卖等行为,杜绝一切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。
请大家各负其责,切实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。坚决贯彻学校的安全治理方针,严格开展监督管理。如有违反,必将严肃处理。
第4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第一条、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,培养学生讲礼貌、讲礼貌、守纪律,树立起热爱团体,热爱劳动,团结同学,勤俭节俭,爱护公物,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、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,应严格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,提倡团结友爱和团体主义,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,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,服从管理,配合工作,创造整治、优美、安静、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。
第三条、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,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、学生处、后勤办、团委、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,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,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。
第四条、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,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,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,任期不超过两年,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、治安、学风、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,由学生评议、工作人员打分考核。
第五条、每层设层长一名,由楼长聘任,负责本楼层的卫生、治安、学风、文化建设等事宜,受楼长的直接领导。
第六条、各室设寝室长一名,负责本室安全防范,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,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,室内人员必须理解寝室长的领导。
第七条、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,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。
第八条、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创立礼貌楼、层、室的活动。
第5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一、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,进入宿舍区必须身份验证并检测体温,若体温超过37.2度,请勿进入宿舍住宿,及时联系家长带到医院就诊。疫情防控期间谢绝访客。
二、每日宿舍通风3次,每次20—30分钟,天气较好时,白天可长时间保持通风。
三、实行宿舍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。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、不串门。
四、学校实行宿舍专人管理和检查。要教育学生勤换洗衣物、勤晒衣被,做好废弃物等垃圾清理和阳台清洁,保持环境卫生,如厕后按照七步法严格洗手,定期检查宿舍卫生状况,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学生在生活区内的异常情况。
五、学生较密集的宿舍,床位间用寝室床帐隔离成相对独立空间,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。
六、每天宿管员按照以下要求对宿舍进行消毒处理。
1.对大门、楼梯、卫生间水龙头、宿舍门等人员经常接触的地方每日使用70-80%乙醇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;
2.每天上午9:00和下午15:30,对地面、走廊、厕所等使用浓度为有效氯500mg/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2次
;3.每日使用浓度为1000mg/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对生活垃圾桶消毒3次。
七、体温检测时,宿舍管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,至少间隔1米距离。
八、执行宿舍全天候人员值班制度,分管校长带班,对宿舍学生纪律和秩序进行监督与管理,及时提出整改意见,限期改正。
第6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,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,特订立本规定。
第二条同学宿舍卫生包括同学个人卫生,同学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。规定了同学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,是衡量、检查、评比同学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。
第三条同学个人要求
1、保持正常合理的`生活规律,积极磨练身体。
2、常常洗澡、理发,适时换洗衣裳、床单、枕巾。
3、个人生活用品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,整齐合理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。
第四条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,实行轮番值日制度(室内人员每人值日一周)。
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:
1、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同学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。
2、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,按规定摆放物品。
3、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。
第五条同学宿舍卫生要求
1、门窗:门窗干净,玻璃光亮,无破损,无糊纸及张贴物。
2、地面:地面乾净无痰迹、积水、污迹、烟蒂、果壳、废物等聚效
3、墙壁:墙壁乾净无涂画,无张贴字画及乱贴装饰物品。
4、床:床上被子叠放整齐,床单干净平整同学宿舍卫生管理条例安全管理常识。
5、桌子:桌面干净乾净,物品摆放整齐。
6、空气:室内空气清爽。
7、宿舍仪容:宿舍面貌应文明、乾净、高雅,室内物品摆放得当、合理,无乱拉绳索、电线,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,不用违禁物品。
第7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为确保学校学生宿舍安全,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,创造一个安全、文明、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,减轻学生家长的压力和焦虑,维护社会稳定,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《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》。
一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
安全管理工作是保证学校秩序稳定,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,尤其是对有学生寄宿的学校来说,宿舍安全问题更是学校安全的重中之重,一旦发生火灾、校内伤害、流行疾病等恶性事故,就会对学校、学生、家长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,为此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。为了消除宿舍安全隐患,防止和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,确实抓好学校的宿舍安全防范工作,学校要求政教处重视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,政教处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,研究和制定相应的方法和措施,拟定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坚决克服宿舍管理中的麻痹思想和渎职行为。
二、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
学校成立学生宿舍安全领导小组,由校长任组长,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,政教处为职能部门,宿管组长、生活老师、宿管工作人员为组员实行三级管理。 各级宿舍安全工作负责人要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、深入实际、掌握情况、狠抓制度落实,明确岗位职责,加强常规检查,发现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,并迅速解决。
三、制定制度,提高职能
(一)、安全管理制度
1 、凡要求住宿的学生,须填写好《寄宿生登记表》。经班主任同意,政教处审批,交清住宿费后,凭发票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寝室、床位,办理住宿登记,寄宿生须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床位就寝,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。住宿证应妥善保管,不得外借,若有遗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。
2 、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《宿舍管理条例》、《学生宿舍作息制度》等学校规章制度,准时进出宿舍,按时就寝。熄灯后不得串门、洗衣服,不得大声讲话,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。
3 、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,严禁使用蜡烛、点燃的蚊香;不得损坏安全、消防和用电设施;严禁私改线线路、私拉电线、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。在电线灯头、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。
4 、宿舍内不得打扑克、下棋、搓麻将、赌博。严禁吸烟、喝酒。
5 、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,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。室长应尊敬师长、友爱同学,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,营造一个温馨、和谐、整洁的“家”。有问题报告老师,帮助同学纠正错误。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、纪律。准时参加室长工作例会。
6 、寄宿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夜自修。若有事急需回家者,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,交宿舍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。
第8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日常管理,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,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》《郑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有学生宿舍管理。
第三条 学生宿舍管理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相结合,以“强化管理、预防为主”为基本原则,进一步加强协作、明确职责,建立各单位齐抓共管、共同维护学生宿舍文明安全的长效机制,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生活秩序和安全稳定。
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能
第四条 学校成立“郑州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”,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。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由有关校领导担任,委员由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院)、校团委、后勤管理处、保卫处、后勤集团公司、各院(系)主要负责同志担任。
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,挂靠在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院)。办公室主任分别由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院)负责同志担任。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负责本科生日常管理工作,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院)负责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。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学生宿舍管理的领导机构。委员会各组成部门接受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领导,各组成部门和院(系)负责人为本单位宿舍管理第一责任人,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明确分工,厘清职责,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。
第五条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:
(一)制定和修改宿舍管理办法;
(二)对学生宿舍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、措施及问题进行决策;
(三)监督检查宿舍经营、管理、服务和收费等事项;
(四)协商解决学生、学校和宿舍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和纠纷;
(五)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第六条 学校应设立园区管理员工作津贴,每人每月应不低于480元,按月发放。
第七条 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院)分别负责本科生、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,是组织各院(系)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协调、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协调各单位和各院(系)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、卫生、文明教育和“星级文明宿舍”检查评比工作,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,倡导文明健康的宿舍文化生活;
(三)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管理,组织开展相关活动,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进行教育与处理;
(四)做好学生退宿、换宿、校外住宿的审批工作;
(五)选聘宿舍园区管理员,指导成立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,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考核;
(六)落实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,加强辅导员宿舍楼值班管理。
第八条 校团委是负责学生宿舍文化活动组织开展、宿舍文明养成的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协调开展宿舍文化节等宿舍文化活动,培育积极、向上、温馨的宿舍文化;
(三)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知识宣传;
(四)组织开展大学生宿舍文明养成教育;
(五)配合开展“星级文明宿舍”检查评比工作,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、卫生习惯。
第九条 后勤管理处、后勤集团公司、郑新公司是负责学生宿舍服务、管理的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、调整、退宿和日常管理,学生宿舍分配应按院(系)、年级、班级集中住宿的原则进行,少数民族学生不单独安排宿舍;
(三)负责学生宿舍楼基本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,负责宿舍楼内部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;
(四)负责学生宿舍的水电暖供应、维修等后勤保障工作,定期对学生宿舍供水、供电、供暖线路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更换不合格设备,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水、用电管理;
(五)选拔、培训学生宿舍管理人员,实行24小时值班制,组织宿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宿舍检查,及时查处违章电器和违章用品;
(六)制定学生宿舍管理细则,加强宿舍门禁系统管理,严格学生宿舍住宿管理,除统招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外禁止安排其他人员入住,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办理;
(七)每个学生宿舍园区应安排一间园区管理员值班室,宿舍楼每层(单元楼每单元)应安排一间辅导员值班室;
(八)在学生宿舍楼内设置监控设备,负责监控设备的运行、维修及监控资料的存储;
(九)对宿舍楼相关设施、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彻底排查,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,建立台账,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;
(十)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服务、管理工作。
第十条 保卫处是督查学生宿舍消防、治安安全的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在学生宿舍楼内建立消防监测系统,在学生宿舍楼周边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,及时更新学生宿舍各种安全设施;
(三)定期对学生宿舍楼内消防设施、安全通道进行检查,及时配齐消防设施和更换消防器材;
(四)指导、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消防安全演练;
(五)查处在校园内售卖禁用、劣质电器的商户;
(六)加强学生生活园区安全巡逻,深入排查安全隐患;
(七)对学生宿舍消防、治安安全等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彻底排查,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,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台账,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;
(八)其他有关学生宿舍消防、治安安全工作。
第十一条 院(系)是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和安全教育的直接责任单位,履行下列职责:
(一)贯彻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决定,执行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安排;
(二)组织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,提高学生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;
(三)培育积极、向上、温馨的宿舍文化,积极配合开展“星级文明宿舍”检查评比工作,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生活习惯;
(四)组织实施辅导员入住宿舍制度、辅导员夜间值班制度、副书记和班主任走访宿舍制度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,严查学生外宿等情况;
(五)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内部安全、卫生和文明检查,并做好记录;
(六)及时、准确向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上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;
(七)及时、妥善处理本院(系)学生宿舍各种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;
(八)严格校外住宿审批管理,认真组织好在校生回迁老校区住宿工作。
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按照相应职责,把学生宿舍安全放在重要位置,切实履行维护学生宿舍安全稳定的责任。
第十三条 学生宿舍楼设辅导员宿舍,入住人员应为学生辅导员或研究生助管等工作人员。学生宿舍按楼设宿舍管理员,由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选聘、管理和考核;按园区设园区管理员,由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院)选聘、管理和考核。
第十四条 学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、自我管理的作用,成立“郑州大学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”,成员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从学生干部、研究生助管中选拔产生。学生宿舍自律委员会属于学生自治组织,在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,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,参与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,监督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执行。
第三章 学生校外住宿管理
第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生宿舍内住宿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以外居住的,应填写《郑州大学校外住宿申请登记表》,经学生家长、所在院系辅导员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,并经学生处和后勤处签字盖章,同时交到园区宿管备案后方可在校外住宿。
第十六条 各学院应当加强对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,准确掌握在外住宿学生人数、地址及联系方式,并报学生处、后勤处、保卫处备案。
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,应当遵纪守法。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出现问题的,由本人和家长承担。
第四章 奖惩制度
第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宿舍设施、安全、卫生的检查。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将直接纳入学生综合测评、品德鉴定等工作中,并与个人、班级、学院等评先评优资格挂钩。
第十九条 学校鼓励学生自觉养成讲文明、讲卫生、团结互助、热爱集体的良好作风,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定期开展学生宿舍安全、卫生检查。
第二十条 对在维护学生宿舍安全、文明、健康、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,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宿舍有存放、使用禁用电器、私拉乱接电线、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等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,给予当事学生以下相应的纪律处分,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。
(一)在宿舍存放和持有违章电器的给予警告处分;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和使用违章电器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;在宿舍使用明火、焚烧物品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。
(二)在宿舍饲养宠物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。
(三)在宿舍酗酒、吸烟的给予警告处分。
(四)携带有毒、有害、易燃、易爆物品和刀具凶器等进入宿舍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(五)在宿舍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者,对参与打架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,对组织策划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(六)未经批准,随便调换、私自占用学生宿舍或出租床位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;未经批准,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给予警告处分;因留宿非本宿舍成员或让其进入宿舍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(七)正常休息期间,在宿舍内聚众喧哗、打闹以及举办活动聚会,经批评教育不改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(八)凡用麻将、扑克及其他任何方式和手段进行赌博或变相赌博者,一经发现,没收其赌具和赌资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;组织赌博者,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。
(九)收看和传播书刊、网页、录像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(十)通过网络、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、泄密或对计算机系统、网络进行攻击者,给予记过以上处分。
(十一)破坏宿舍环境卫生,扰乱学校宿舍公共场所正常秩序,视其情节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(十二)扰乱宿舍管理秩序,对其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,经教育不改者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(十三)在宿舍内擅自装修;刻画、涂抹、张贴、弄脏室内外墙壁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交纳维修金。
(十四)在公寓内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营销活动(如:宣传、散发、张贴广告、启事者,代理、招揽生意者,上门推销、摆摊设点、销售货物、从事传销活动等)者,视其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(十五)擅自移动、挪用、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;因移动、挪用、损坏消防器材或安全设施者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。
(十六)其它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,视其情节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造成公私财物损坏的,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;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,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学生发生上述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该生辅导员通报批评,并在辅导员工作综合考评中予以扣分。一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,取消该生所在院(系)与该生辅导员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。
第二十二条 对于因学生管理工作不力、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,学校将追究学生工作部(学生处)、研究生工作部(研究生院)和相关院(系)有关人员的责任。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,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校团委牵头组织的学生宿舍文化活动中出现安全事故的,学校将追究校团委相关人员责任。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,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二十四条 对于因学生宿舍水电设计、安装等宿舍服务不到位、基本设施维护更换不当、住宿管理不严等引发安全事故的,学校将追究后勤管理处、后勤集团公司或郑新公司相关人员责任。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,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二十五条 对于使用单位发现上报的治安、消防隐患,如消防器材、监控设施缺失、治安防范漏洞等问题,保卫处未进行及时整改维护而引发安全事故的,学校将追究保卫处相关人员责任。对于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人员,学校将把有关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二十六条 学生有违反本相关规定的行为,但情节轻微,不足给予处分的,应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,监督其改正错误。
第9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,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,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,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。
一、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,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,建议由舍长担任。
二、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,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。
三、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,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,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,懂得防火常识,熟悉灭火知识(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),掌握报警要领(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,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),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,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,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。
四、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,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,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,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。
五、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,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:
1、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,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,避免垃圾堆放。
2、宿舍内存放物品,如纸箱等易燃物品,要及时处理,以免有火星掉入,燃烧起火。
3、不私拉电线,不使用违规电器,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。
4、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,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,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。
第10篇:学生宿舍管理制度
一、学生入住时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,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。宿舍内不允许非住宿生进入,更不得留宿他人。
二、自觉遵守学校关于学生宿舍管理的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,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。
三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,上课期间一律不允许回宿舍,有病需要休息的,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,如有体育课提前做好准备,早自习到上午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。
四、严格请假制度。晚上有病或有事不能住宿的学生必须书写请假条,并有班主任或值班老师的签字,一式两份,一份由本人或宿舍长交宿舍管理人员,一份交班主任保存,以便随时查对。
五、宿舍内要保持安静,以免影响他人休息,不允许到其它宿舍休息,不允许乱串宿舍,不允许遮挡观察窗口。宿舍内精神生活健康,语言文明,不讲脏话,室内布置要文明健康,美观高雅。自觉爱护宿舍一切公共设施,不得损坏宿舍内的各种设施。注意节约用水用电,杜绝长流水,长明灯现象。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。
六、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自觉整理内务,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,墙面、地面要干净整洁,被褥要及时洗换,床上要保持平整,被褥要叠放整齐,并放在靠近窗口一侧的床头,被褥在下,枕头在上。各房间由室长安排轮流值日,保持室内清洁,将垃圾送到指定的地点,垃圾要做到早晨倒一次,晚上倒一次。禁止往门外或窗外倒垃圾、泼水。不要随地吐痰,乱抛果皮和纸屑,乱倒污水和剩饭菜。不准随意在门窗和墙壁上张贴刻画书写。
七、为保证宿舍安全,学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,离开宿舍要及时锁门,禁止点蜡烛,不准焚烧任何物品。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,。要爱护消防器材。
八、宿舍内一律不准会客,男女生均不得进入异性宿舍,因公进入需由管理人员陪同。
九、学生宿舍每一间设立室长一名,协助有关本宿舍的一切生活事务,并具体负责安排值日与卫生检查,其它同学应积极配合。
十、学生宿舍内如发生突发事件,立即找宿舍管理员及班主任(也可直接拨打电话)。
十一、未经物品主人同意,不随便使用他人物品,更不能偷盗别人物品。贵重物品、钱、卡要妥善保管。
十二、住宿学生之间要团结友爱,互相帮助,大胆纠正不文明行为,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十三、宿舍管理由管理员负责,日有检查,周有评比,学期有总结。
十四、成立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,在学校的指导下,协助搞好有关管理工作和组织有益身心健康的`活动,努力做到自我管理,自我教育,自我服务。
十五、手纸、卫生用品入篓,垃圾入筐。如果违反通报批评,严重者取消住校资格。
十六、严禁趴窗台,不准在宿舍内嬉戏打闹,违反者扣班级量化分,对学生进行违纪处理。
十七、违反宿舍管理体制规定,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、警告、通报批评、严重警告和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处罚。
十八、学生在宿舍的表现纳入考核之列。凡在宿舍表现不好的同学,将取消评优资格。学生违纪记入档案,一般违纪扣班内量化1—2分,严重违纪扣3分以上,并取消住宿资格。
结尾:非常感谢大家阅读《学生宿舍管理制度(甄选10篇)》,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,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「Zwlu.Com」,一起成长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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